香港放宽非本地生就业限制 毕业后可留港12个月

2007年11月01日 1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正式通过施政报告中有关扩大非本地生比率的建议,并放宽非本地生就业措施。具体如下:

  ——分阶段将非本地学生修读副学位、学位和研究修课等课程的限额由10%增到20%;

  ——准许非本地学生经院校安排实习、每周在校园内兼职不超过20小时及于暑假担任暑期工;

  ——容许内地、澳门和台湾学生修读短期课程,而累计修业期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180日;

  ——设立10亿元奖学基金,为非本地生提供政府奖学金;

  ——探讨解决学生宿舍不足的方法,斥资14.3亿于九龙或新界建中央宿舍;

  ——容许非本地生毕业后不受限制地继续留港12个月,方便其就业。